南昌:召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3

      

(图为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近日,南昌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南昌县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同志在赣州、吉安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殷美根同志就做好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批示精神。

  会议指出,抓好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深化“三转”的内在要求。各县(区)要聚焦主责主业,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入手,切实解决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工作机制以及软硬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人监督”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长效机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会议要求,抓好规范化建设重在标准,干部配备必须高标准、组织网络建设必须高标准、制度程序规范必须高标准、硬件设施建设必须高标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建立乡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的基层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打造规规矩矩、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政治机关文化,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绝不满足于一事之成、一时之效,做到不达标准不交账。

  会议强调,抓好规范化建设事在人为,要强化组织领导抓责任、坚持分类指导抓特色、注重典型引路抓示范、严格督导考评抓落实。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不能急功近利,必须发挥好人的作用,取得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组织、人事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创造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体现基层特色、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着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会上,还印发了南昌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南昌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与会人员还观摩了南昌县莲塘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观看了南昌县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纪实片。

  南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各县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各开发区、新区、汉代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纪工委书记等共62人参加。(南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