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巡察紧紧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要求,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进行“政治体检”,发现了一批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班子凝聚力有待加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党的建设工作比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普遍,工程管理领域不够规范;有的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执行编制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市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整改,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抓早抓小,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市委强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把落实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了解的枢纽作用,定期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市委督查室要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查;被巡察党组织要将巡察整改情况以党内通报、媒体发布等形式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
按照规定,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发现倾向性问题1354个、问题线索278条,其中涉及县级干部问题线索11件,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267件。有关问题线索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移交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处理。(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