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据媒体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这是中央纪委首次集中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的问题。
过去,有的地方领导在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选择上,不从长远考虑,盲目以经济价值为首要,对上级的环保整改要求,做表面文章;有的环境监管部门负责人工作滞后、执行不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未做到及时制止、惩处。实践证明,生态环保责任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从问责情况看,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往往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问题,往往有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往往有环保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强制力不够的问题。
生态环境损害祸国殃民,必须坚决进行责任追究,让破坏环境者付出代价。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的同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就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呵护好美丽中国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使命担当。当前,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做深做细做扎实,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问题线索查办和追责问责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查办不力、追责不严的,要认真开展“一案双查”,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用严明的纪律护航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余江县地税局纪检组 丁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