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抚州市纪委监委运用“留置第一案”——市水利局政策法规科原负责人汪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市水利局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先后召开了党支部宣布汪淦处分决定会、市水利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水利局“汲取汪淦案教训”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罗少韬出席警示教育大会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汪淦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清醒认识到,市委和市纪委对汪淦案件的坚决查处和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目的是教育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要认真汲取汪淦案的惨痛教训,坚定理想信念,杜绝不正之风,依法依规用权,摒弃侥幸心理。要始终牢记“法不可逾越、权不可滥用”的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要把握自己,把纪律规矩红线亮出来,熟知“六大纪律”,时常警示自己,做到严格遵规守纪。市水利局党委要明确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委班子及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教育提醒和制度防控。要主动担责,在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和厉行整改上讲担当,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参会的89位市水利局干部职工传阅了汪淦的忏悔书。驻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及党员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许萍乡在警示教育讲话中强调,全市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吸取汪淦案教训,做到高度警醒。要坚持从严律己,筑牢廉洁防线,秉公用权。要坚定理想信念,常补精神之钙;要增强党性意识,严守党的纪律;要坚持依法用权,保持清正廉洁;要加强道德修养,保持人格品质。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为保持水利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据悉,这是抚州市第三次利用查处的案例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抚州市纪委监委 黄红梅)